理实相生:是否可能,如何可能?
【出 处】:
【作 者】:
李政涛
【摘 要】理论与实践之间互为基础、互有需要、互有逻辑,为"理实相生"提供了可能.理论与实践要达到"相生"和"共生"的状态,需要理论人与实践人均有所改变.为了达成理实双向转化,理论人应具有诊断剖析、重构再造、沟通对话、提炼生成等转化能力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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