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违纪处分:给学生说话的机会
【出 处】:
学校法制
学生违纪
开除
受教育权
程序正义
学生申诉
【作 者】:
雷思明
【摘 要】学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,应尽量不处分学生,给学生一个安全的心理空间。对学生进行处分时,不应使学生的人格尊严、名誉当众受损,尽量不用涉嫌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处分;处分应遵循“程序正义”的原则,给予学生说话的机会;处分决定书尽量不公开。学校应当大力宣传学生申诉制度,并成立专门的申诉受理机构,以接受、审查、处理学生申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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